算法作为商业秘密首次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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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12:20:47

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算法作为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数字经济正全面融入社会各个领域,数据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算法作为数字核心技术之一,被偷偷“盯上”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中,出现了6个案例,均涉及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侵权形式,涵盖数据、算法、云服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领域。

法院认为,以模型选择优化作为核心的算法,即使所采用的模型均为公知信息,但若模型的选择与权重排序需通过大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测试等,该算法应视为不为所属领域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的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并可能构成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智搜公司是互联网高科技公司,主要产品有“天机”APP以及AI写作机器人,采用自主开发的大数据追踪系统,实现智能跟踪、个性化推荐、智能摘要等功能。光速蜗牛公司采用与智搜公司实质相同的推荐算法,用于融资、推出APP应用程序,并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深圳市技术创新计划创业资助项目申请书》,从中非法获利。智搜公司向法院起诉,主张光速蜗牛公司非法使用其商业秘密,请求判令光速蜗牛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智搜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在此案中,深圳中院将模型选择优化形成的核心算法认定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法院认为,光速蜗牛公司在其开发的“学点啥”APP中使用实质相同的被诉侵权推荐算法,无法说明研发过程和提供研发记录,并聘用了三名原智搜公司研发团队成员,侵犯了智搜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判决光速蜗牛公司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下架侵权APP产品,赔偿智搜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20万元。

法官认为该案作为全国首例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案例,进一步明晰了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则,维护了互联网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

数据泄露、窃取等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个人信息安全,影响数字经济的发展。在腾讯公司诉珍分夺秒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法认定珍分夺秒公司抓取微信公众号用户信息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保护了广大用户的海量信息安全,对规制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示范意义。在马某华等八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马某华利用物联网环境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将侵权商标展示在销售的蓝牙耳机上,深圳中院判处马某华等有期徒刑6年至2年,体现了广东法院依法打击利用新技术实施犯罪行为,对类案裁判具有典型意义,该案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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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经济 算法 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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