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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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00:12:26

背景介绍

元宇宙、AIGC火热之时,其背后的推手——深度合成技术正被戴上“紧箍咒”,防止技术滥用。近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三部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技术提供者、服务使用者以及监管等各方面,对深度合成技术应用提出规范。

深度合成技术的概念及应用

所谓“深度合成技术”,是指利用以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为代表的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的技术,包括文本转语音、音乐生成、人脸生成、人脸替换、图像增强等技术。目前该技术已应用于传媒、影视制作、社交娱乐、教育以及电子商务等行业,如修复历史老照片、虚拟主播、AI换脸等。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发布的《深度合成十大趋势报告(2022)》显示,据不完全统计,创作者在互联网平台中发布的深度合成内容的数量呈高速增长。仅以视频为例,2021年新发布的深度合成视频的数量较2017年已增长10倍以上。

最近火热的聊天机器人ChatGPT、“科技与狠活”AIGC(AI-Generatedcontent即AI生产内容)、二级市场热炒的数字人等均属于深度合成技术领域。

《规定》的要求

此次《规定》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其中包括,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提供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编辑功能的,应当提示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依法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

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具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服务的,应当在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的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显著标识,向公众提示信息内容的合成情况,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提供非上述深度合成服务的,应当提供显著标识功能,并提示使用者可以进行显著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此外,《规定》还明确,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添加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标识,并依法依规保存日志信息。具有生成或者编辑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的模型、模板等工具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

行业影响及展望

伴随技术的近年来广泛落地,以及一二级市场对相关赛道关注热度的持续升温,深度合成技术的滥用也随之产生。在业界人士看来,《规定》的落地利于避免技术滥用于诈骗等不法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认为,随着深度合成技术的开源开放、深度合成产品和服务的逐渐增多,深度合成内容制作的技术门槛越来越低,深度合成服务已经实现了公众化、平民化,普通人仅需要少量的图像、音频、视频、文本等样本数据,利用简便易用的深度合成工具,就能够模糊真实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边界。但深度合成技术一旦被滥用,会造成巨大风险与实质性危害,可能给个人、企业造成肖像、名誉等人格和财产权益损害,也可能给社会秩序、国家政治稳定和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对于提供深度合成服务的创业公司来说,《规定》的影响较大,由于深度合成内容涵盖范围广,供应商需要加大力度进行相关审核,会抬高合规要求和合规成本。

在行业展望方面,A股“AIGC概念股”、虚拟数字人板块拉升,深度合成技术的应用前景依然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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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深度合成技术 AIGC概念 数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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